2009年11月20日 星期五

貸款詐騙另闢蹊徑!小心「刷卡換現金詐騙」!

徵信社,徵信

貸款詐騙另闢蹊徑!小心「刷卡換現金詐騙」!

詐欺集團透過報紙「刷卡換現金」的廣告,招攬意圖小額貸款民眾,言明只要持信用卡到電腦賣場刷卡購物後就給現金。不知情民眾信以為真,配合歹徒來到店內刷了9萬元,但未及看箱內物品,歹徒不但將箱子搬走,還趁機逃逸根本沒給錢。另一型詐騙則是歹徒以「刷卡換現金」,誘騙尚未停卡的債務人到大賣場刷卡,抽取15%手續費,並謊稱可代為向銀行爭取零利率,結果刷卡人背負18%高額循環利息,問題根本沒有解決。警方呼籲,分類廣告充滿詐騙陷阱,且刷卡換現金違反了銀行核卡給持有人所依之契約行為,持卡人因缺乏現金,以假消費行為,使銀行陷於錯誤,進而給付金錢給商家,持卡人和商家都有不法得利,歹徒經常以此類不法行為做掩飾進行詐騙,民眾貸款務必找銀行或合法信貸業者,以免被騙。

北市潘小姐為了餐廳生意急需資金調度,她本想去地下錢莊借錢,但高利率讓她卻步,她看報紙的分類廣告,一則標題是:「卡-實拿9600」經電話詢問後,歹徒表示:「刷卡金每一萬可拿9600。」,於是她與一男一女相約在台北市新生南路的一家電腦商品店見面,,女子與店家似乎很熟的商談後,潘小姐刷了3筆共9萬元商品,隨後店家將4箱商品交給隨行的男子,放進停在店外的一部車內,然後這男子要她在店外稍等一下,不久她接到剛剛那名幫助刷卡女子來電,說店家要求看身分證,就在此時,隨行男子已趁機溜走,她愣在原地,本以為應該可以拿到8萬多的刷卡金,卻遇上詐騙歹徒,她賠上了9萬元的刷卡金,而貸款也落空了,對經濟已感窘迫的她來說,實在是雪上加雙。

警方在96年4月間,偵破一「刷卡換現金」案件,以引誘卡債族到賣場刷卡買洋酒、香煙,八個月狂刷了5000萬元。這種「一魚三吃」犯罪手法,讓賣場衝高業績,卡債族也可領到現金,詐欺集團則將「九折價」購得的商品,以原價轉賣中小型賣場,三方都獲利;唯一受害人是發卡銀行。但本案潘小姐卻成了「唯一受害者」。

另一型的「刷卡換現金」詐騙,則是代辦業者強調可向銀行爭取零利率、分6年攤還的優惠,被帶往大賣場買了80萬的3C家電交給對方,扣除15%手續費後,實拿68萬元,業者事後根本未向銀行爭取零利率,被害人反需負擔18%以上的信用卡高額利息。一名醫師積欠200萬元債務,同樣被帶往大賣場刷卡購物,代辦公司只幫他談到10%年息,與標榜的零利率差很多。

轉載自:http://www.cib.gov.tw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