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

北市路邊停車改半小時計費 市府短收一億八

徵信社,徵信


台北市的路邊停車格,過去採每小時計費,也就是說,民眾如果停車停了1個小時又幾分鐘,就必須付兩個小時的停車費,不過從9月14號開始,台北市的路邊停車格,全面實施半小時計費,台北市停管處表示,採計半小時計費之後,可以提高路邊停車格的周轉率,每年市庫的停車收入,將短收1億8千萬元。





(林麗玉報導)





台北市的路邊停車格,原本採每小時計費,不過常常有民眾抱怨,明明第二個小時,只停了幾分鐘,卻要多繳一個小時的停車費,也正因為第二個小時已經開始計費,儘管可以把車開走,不過許多民眾因為錢都要繳了,就乾脆把車子停滿兩個小時再走,無法提高停車的周轉率,為了讓路邊停車格有效使用,台北市停管處長張哲揚表示,從9月14號開始,台北市會全面實施路邊停車格半小時計費,民眾如果停不滿30分鐘,只需要付半小時的停車費,不僅幫民眾省荷包,也可以提高路邊停車的周轉率。台北市停管處表示,下週一開始採半小時計費,第一次計費時間,為了避免秒數的爭議,會拉長為31分才計下半個時段的費用,而9月14號全面辦理,北市也會委外增加200位路邊停車收費員,至於97年底試辦的半小時計費路段發現,路邊停車的周轉路提高10%-15%,不過相對市庫收入減少5%-10%,每年市庫的停車收入,將短收1億8千萬元。另外從9月14號開始,不需要繳費的警車及身障識別證停車,也會開單加註車號,實施停車零費率開單,而這一類的零費率繳費單,不需要辦理銷單或繳費,只作為停管處利用這一類單據統計分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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