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

失業男找工作 卻變詐騙人頭戶

北市一名周姓男子在網路書店買書,結果遭到詐騙集團引導操作提款機,被騙走兩萬多塊,警方在接獲報案後查詢帳戶資料,發現帳戶是一名住在北縣的廖姓失業男子所有,廖姓男子喊冤表示,他在找工作時,應對方要求交出帳號,結果竟然被拿去當詐騙人頭戶,不過警方認為,男子有可能是賣帳戶換現金,因此最後還是將他函送法辦;警方也提醒民眾,應徵工作時千萬不要還沒搞清楚狀況就輕易提供自己的帳戶,以免惹禍上身。(李書璇報導)
台北縣瑞芳鎮有一名25歲的廖姓男子,幾個月前看報紙應徵司機,對方以必需繳交金融資料方便匯入薪資為由,要他交出自己的郵局存摺影本及提款卡,沒想到對方拿了他的存摺影本及提款卡後,竟拿去當成詐騙帳戶,向北市一名網購書籍的周姓男子詐騙現金2萬多塊,被警方通知到案的廖姓男子大聲喊冤,並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,不過警方表示,雖然廖姓男子喊冤,但在連對方姓名都不知道的情形下,為何會輕易把帳戶交出,而且還約在距離廖姓男子住處相當遠的新竹市區,種種疑點啟人疑竇,因此警方也不排除是廖姓男子失業缺錢,而將帳戶擅自賣給詐騙集團使用,而由於周姓被害人確實將現金2 萬多塊匯往廖姓男子開設的瑞芳郵局帳戶,因此警方在詢問後,還是把廖姓男子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函送地檢署偵辦;警方也呼籲,應徵工作千萬不要把個人金融資料交給對方,身分證件也不可輕易離身,更不要為了區區幾千元,任意出賣自己的金融帳戶,以免吃上官司得不償失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406/1/1hcc1.html